更新时间:2023.02.24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
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其他法定情形。
对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的主犯、惯犯、累犯以及其他罪行严重、民愤大等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为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法定代理人交纳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为单位的,公安机关对其直接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条款共有从第67条到第73条的7个条款,主要规定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的条件,取保候审有关于保证人或保证金的要求,被采取取保候审的人应该遵守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违反相关规定后相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
以下情形会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不及时到案;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
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满足其一即可: 1、罪行较轻的,即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罪行较重即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发生社会危险的; 3、特殊情况包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
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是: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不能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形: 1、犯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有很大的社会危害。 2、犯罪行为人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主犯。 3、采取取保候审可能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4、羁押期限未到,不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