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7
盗用单位的名义犯罪是否属于单位犯罪,需要根据以下内容判断:是否以单位名义。以单位名义实施行为是认定单位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但并非所有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都是单位犯罪。行为是否在单位成员的职务活动范围内,或与单位的业务活动有关。单位只对其在业
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
刑法不仅将自然人规定为行为主体,而且将单位规定为部分犯罪的行为主体。由单位作为行为主体所实施的犯罪,称为单位犯罪。一般来说,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者以单位名义为本单位全体成员或多数成员谋取非法利
可构成单位犯罪的罪名有: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五、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六、贪污贿赂罪。
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的不一定属于单位犯罪。单位犯罪往往以单位名义实施,但是,并非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就都是单位犯罪。单位犯罪是秘密进行的,甚至存在着大量的冒用、盗用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
单位犯罪也是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累犯的。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主体。如:单位犯罪的对单位的主要领导人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是单位主要责任人的
法律规定单位不能犯普通诈骗罪,因为单位不是诈骗罪的犯罪主体,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未必就是单位犯罪。 一、行为以单位的名义实施是认定单位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并非所有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都是单位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
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的不一定属于单位犯罪。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单位是不能构成盗窃罪的。法律规定,犯盗窃罪的,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会构成的罪名包括: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罪。
单位犯罪构成以下这些罪名: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主体:境内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1、资助恐怖活动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
单位可以构成累犯。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刑法使用的是犯罪分子这个概念而不是使用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