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刑事和解应该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加害人)须认罪。即需要作有罪答辩。这是刑事和解程序的首要条件,也是双方疏通情感阻滞的渠道,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则无法进行和解。 2、和解出于双方自愿。一般而言,被害人自愿必不可少,但绝大多数
刑事拘留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个是,拘留的对象可能是具有重大嫌疑的人或是现行犯。现行犯就是正在实施犯罪的人,或者是具有重大嫌疑的、且有证据证明此人与案件有关的。另一个是,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正预备犯罪,或是在犯罪后立刻被发现的,犯罪后打
刑事拘留释放的条件为: 1、被拘留人不满足被拘留条件; 2、拘留期限已满;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拘留的条件如下: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
自诉案件立案的条件: 1、自诉人符合自诉的主体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3、案件属于法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 4、被害人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5、受诉人民法院在地域上有管辖权。
检察院认为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会作出不起诉决定,具体有: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的; (四)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
一、适格的自诉。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二、明确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四、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五、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中反诉的条件是: 1、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也就是案件是自诉案件的; 2、属于本院管辖; 3、被害人向法院告诉的;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
如果一个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即使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也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种情况可以宣告缓刑;如果是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则应当宣告缓刑。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人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诉状;原 一
对于刑事案件,二审审理期限一般是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人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诉状;原 一
刑事案件可以申请撤诉,根据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如果是公诉案件,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检察会撤回起诉。 如果案件属于以下情形,按照规定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