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7
私人雇佣的劳动者若因工作原因受伤,雇主仍然应当对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工伤事故中用人单位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
如果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全部工伤赔偿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1、只要是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 2、如果用人单位有缴纳社保,则社保和用人单位都应当分别支付相关待遇;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则由用人单位负责全部的赔偿责任。
如果因用人单位搬迁导致工伤员工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若属于违法辞退,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作为赔偿金。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单位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
发生工伤的,如果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那么用人单位只需要赔偿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如果职工属于五级、六级工伤的,用人单位还要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如果职工属于五级
工伤赔偿后用人单位一般没有追偿权。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拒不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支付后可以向其追偿;或者第三人造成职工工伤的,社保经办机构在依法先行支付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并没有规定单位的追偿权。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项目不尽相同,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上述是否都由单位赔偿,应按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处理: 1、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的,除停工留薪
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的,除停产休假工资期间的工资和一次性就业补贴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由工伤保险支付。当然,如果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低于劳动者的工资标准,相应的差额由单位承担。如果存在单位没有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的情况,则涉及的所有赔偿款
当单位员工受到工伤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可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赔偿给职工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而由单位依法赔偿给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五六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等费用。
职工受到工伤事故伤害,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劳动者因工负伤的,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用人单位需要赔偿以下这些: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没有交工伤保险,用人单位除了要承担以上费用外,还要支付下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