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9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是包庇罪,包庇罪是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是具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各级党委、政府主管查禁犯罪活动的部门工作人员、公安、检察机关等有查禁犯罪职责的机关工作人员。看守所民警正好是查禁犯罪活动部门的工作人员,符合本罪的
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条件是: 1、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3、主体为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
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对罪状中的“犯罪分子”如何解释,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意见,虽
帮助逃犯逃避司法追捕算犯罪行为,《刑法》有明确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立案标准是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有关部门查禁犯罪活动的部署、人员、措施、时间、地点等情况的;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提供交通工具、通讯设备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单纯的卖淫嫖娼行为,并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实践中的卖淫嫖娼往往会滋生犯罪的发生。有关卖淫嫖娼的犯罪罪名有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等。这类罪名一般判处五年到无期
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追究责任,但是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犯罪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依法判处五年以
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盗窃电量的计算有以下的办法:第一,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第二,在总表上窃电、按分表电量及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