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重大误解,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重大误解有下列要件构成: 一、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 二、当事人的误解必须是要对行为的主要内容构成
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根据有关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其中包括的情形有: 一、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失产生的。这类合同发生误解的原因多是当事人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
基于重大误解的合同撤销的方式为受损害方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合同被撤销后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当事人要返还根据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对合同被撤销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还要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孙女士:我于2005年8月与开发商订立了《商品房》,购买商铺一套,合同后附有房屋平面图,但平面图中没有标注屋内有排污管、横梁等设施,购房时开发商也没有告知。去年8月交房时,我发现屋内有排污管、横梁等设
行为人因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
因重大误解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具有以下几个要件: 1、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失产生的。 2、必须是要对合同的内容构成重大的误解。 3、这类合同要能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
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条件的可以撤销:因为对合同内容有着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显失公平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为受欺诈、胁迫他人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若合同需注销或变更,买卖双方当事人需携相关资料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进行申
买卖双方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事后却出现了一方违约的情况。由于一方违约的情况发生了,给另一方带来了损失,另一方在这时候就要通过法律去追究违约方的解除合同的责任。第一种,合同解除后,一方在合同解除前还没有履行合同所约定
从原则上来说,房屋网签后是不能撤销的,但出现以下情形的除外: 1、因工作人员的失误,把购房人信息录入错误,需要更改合同信息的; 2、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中登记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合同买受人信息的; 3、开发企业和买方因违约而出现分歧,经过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