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7
协议离婚不可以附加条件。因为离婚是发生在身份关系上的行为,对于发生在身份关系上的行为或与身份密切相关的行为附加条件的是违背公序良俗的,所以离婚不允许附近条件。及时附加了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也会指出要求改正。
离婚协议书一般不可以附加条件。离婚应当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不得附加条件。如果离婚附条件,则属于违反了自愿原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办理离婚登记。因此,不要在离婚协议中附加条件。
无效。凡是发生在身份关系上的行为或与身份密切相关的行为,如结婚、离婚、收养、收养关系的解除等,一经附加条件则构成违反公序良俗的原则,因此在协议离婚中绝对不允许附加条件。如果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附加条件,构成了条件和离婚法律行为内容的矛盾,
协议离婚不可以附加条件。因为离婚是发生在身份关系上的行为,对于发生在身份关系上的行为或与身份密切相关的行为附加条件的是违背公序良俗的,所以离婚不允许附近条件。及时附加了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也会指出要求改正。
离婚协议书一般不可以附加条件。离婚应当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不得附加条件。如果离婚附条件,则属于违反了自愿原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办理离婚登记。因此,不要在离婚协议中附加条件。
离婚协议书一般不可以附加条件。离婚应当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不得附加条件。如果离婚附条件,则属于违反了自愿原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办埋离婚登记。因此,不要在离婚协议中附加条件。
离婚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我国民事立法虽然原则上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依据民法通说,离婚行为应属于不许附加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离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依据其性质属于必须即时发生确定的效力的法律行为。离婚行为不允许处于一种效力及其不稳定
合同附加条款与合同内容没有冲突,也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是有效的。合同生效以后,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的,可以指定补充协议或者附加条款,该条款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
离婚协议书一般不可以附加条件。离婚应当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不得附加条件。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离婚附条件,则属于违反了自愿原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办埋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
离婚协议书一般不可以附加条件。离婚应当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不得附加条件。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离婚附条件,则属于违反了自愿原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办埋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
离婚协议书一般不可以附加条件。离婚应当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不得附加条件。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离婚附条件,则属于违反了自愿原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办埋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