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每个人都可以退个人所得税。能退税的情况: 1、由于工作疏忽,发生技术性差错而造成多缴或误缴税款; 2、征收过程中形成的汇算清缴退税、结算退税、减免退税及调整政策和调整税率退税; 3、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专收税款属义
1、上一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上一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因上一年度终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样;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
纳税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也就是说,应当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如果你需要所在单位代办2019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书
个人所得税今年不退明年不可以退。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6月30日是办理年度汇算的最后一天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退税: 1、平时已经预缴个人所得税,但是年综合所得不足6万元的。 2、符合专项扣除标准,在预缴税时为进行扣除的。 3、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
一次。个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有下列情形的,还需要注意以下时间点: 1、如果需要所在单位代办去年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需在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则需在6月30日前自行办理年度
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退税的情况: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的;缴税款时,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税收优惠的;上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上年度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足6万,但平时
1、年收入没有大于6万的,没有达到税收起征点,但有其他稿酬、劳务报酬等额外收入,预交的税额是20%的; 2、年收入大于6万的,达到起征点,减去应该扣减的钱,预缴的税额大于已交税额; 3、因上一年度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税收
1、上一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上一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因上一年度终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样;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
办理个人符合条件办理退税的,如果选择线上申报退税,既可以在税务机关的官方网站上办理也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办理,根据网站或app上的引导与提示进行申报即可。线下退税的,可前往当地的税务大厅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