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行政法规没有拘留权。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
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定条件下有刑事拘留措施,拘留三日可能是刑事拘留。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措施之一。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偷自行车属于违法行为。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拘留五天时间是收拘当日的第二日为一日,也就是到拘留所的第二天来开始计算的,往后推五天就是拘留结束的时间,如果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人身自由一天,折抵拘留一日。
行政拘留程序:首先,由办案机关提出拘留意见,报系统内部法制处审核通过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然后,行政拘留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下达行政拘留通知书;被拘留人对拘留处罚不服,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是对违反治安管理法的处罚,一般常见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行政拘留和罚款,两者可以同时并用,也就是罚款加拘留。是否需要交钱,看处罚机关是否有罚款的行政处罚,没有罚款的行政处罚就是不需要交钱的,有的话,就需要缴纳相应的罚
行政拘留担保人就是对具有应该处以行政拘留的人进行保证行为的一类人。用以保证在审理案件期间犯罪人随叫随到,并且不会触犯其他的法律规定。被给予行政拘留的违法人,其亲属、单位负责人、社会名人等都可以做为担保人进行担保。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
1.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于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