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5
房屋租赁合同只要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意见,且没有法定无效的情形,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就会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房屋租赁合同有两种:分别是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则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自己的意愿随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应预先通知对方。
一、如果是在中介租的房子 一般中介有合同备份,可以在中介复印一份。如果拒绝,承租人对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即租金的数额、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租期,是了解的话,租赁合同丢失影响不大。承租人完全可以依法继续履行,中介是不能将承租人赶出去的,他们
依法签订的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在通常情况下是有效的。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方式主要包括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当事人依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后,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房屋租赁合同能延期。签署一份延期的补充协议即可,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只不过把租期变一下,如果租金或者其他内容也需要变,可以一并约定。不过,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是:双方当事人就租房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一般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作为合同生效时间,双方一经签字盖章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租房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二十年的有效期。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双方约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家电等室内设施; (三)租金和押金金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
续期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是:出租方(甲方)和承租方(乙方)的基本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本合同。房屋租赁的时间,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是多久。
遗失房屋租赁合同的处理方法是: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复印其租赁合同;补签租赁合同;或者如果租赁合同依法办理了登记备案等手续的,可以到有关机关申请复印其保存的租赁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