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 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
如果已经是逮捕了,肯定不能够撤诉。自诉刑事立案后,自诉人能要求撤回起诉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
多次犯罪构成累犯的,不能缓刑。 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于不满18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75岁以上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布缓刑
不捕直诉案件,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经人民法院确定有罪的,还会判刑。直诉案件是指,案件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或公安机关认为情节轻微而采取取保候审,侦查完毕后直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被判刑三年可以申请缓刑。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适用缓刑。 判缓刑的程序如下: 1、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适用缓刑
省督办的案件能判缓刑的。但是要求满足以下条件: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
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缓刑是有条件地暂缓执行原判的刑罚,缓刑考验期满,犯罪分子没有再犯新罪,实质上是没有被执行过刑罚,这样就缺少构成累犯的必要条件。 构成一般累犯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被判缓刑可以上诉。注意: 1、被判缓刑可以上诉。缓刑是刑罚的暂停执行,是指违反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构成犯罪,应当受到刑罚的行为人; 2、先宣告定罪,暂不执行判处的刑罚。被告人虽然被判缓刑,但暂时不需要收监坐牢,但属于有罪判决; 3、被告人不
如果数罪并罚后仍然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可以判处缓刑。 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 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首先,任何公民未经人民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 其次,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是否涉嫌触犯刑法,先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撤销案件,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检察院移交案件建议提起公诉,再由检察机关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