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债权人撤销权在法律中的规定为: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因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受让人知道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可以行使撤销权。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有三种: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即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非增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撤销权的相关规定: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条规定有: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债务撤销权的有关规定如下: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债权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
法定抵销权是依据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属形成权的一种,只有具备一定的要件,才能形成该种权利。 1、双方当事人互享债权、互负债务抵销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 2、抵销的标的物种类相同。 3、须双方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权: 1、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2、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
公司吊销了债务应该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后依照法律是必须解散的,并且没有其他的选择,同时清算的责任是股东因为被吊销营业执照从而解散后在公司的法定义务,是必须要履行的,而且这项义务是属于全体股东的义务。
公司吊销后债权人可以在诉讼的时效之内,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追回欠款。起诉的时候应该携带欠条等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明,法院就会立案予以受理。因为债务人的下落不明,所以法院在立案之后通常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债务人进行应诉。在公告期满
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相互抵消。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