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债权人可以单独起诉担保人。 保证债权和主债权不属于同一个诉讼请求,并未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一事不再理”是指对裁判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判的同一纠纷,当事人不能再提请裁判机构重新裁判。 如果债权人通过起诉债务人不能获得充分受偿,应允许债权人再
探视权可以无限探视。当事人可以协议探视权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索权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
当事人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起诉,法院应当受理。所谓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如果夫妻离婚时无法就探望权的行使协商一致,或者离婚后对方不配合行使探望权的,享有
父母的探视权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剥夺,也不得放弃。另外,从民法典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规定的措辞来看,探望权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由法院中止,不存在可以由离婚双方协议放弃的可能。
可以撤诉,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撤诉必须合法。
离婚的父母不可以协商放弃子女探望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是法律规定的权利,离婚双方是无权协议放弃探望权的。根据有关规定,如
离婚父母双方对孩子的亲属权利并不会因双方婚姻关系的终结而消亡,也就是说,离婚后未抚养孩子一方仍然有探望孩子的权利,且这种权利不能被非法剥夺。可以中止探望权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一方对子女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 2、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
不可以放弃探视权。因为探视权不仅是一种法定权利,也是一种法定义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定义务不因当事人的自由意志而消灭。即当事人作出的放弃法定义务的行为无效。
不直接抚养的父或母是不可以放弃探视权的。因为探视权不仅是一种法定权利,也是一种法定义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定义务不因当事人的自由意志而消灭。即当事人作出的放弃法定义务的行为无效。
《民法典》规定可以强制要求探视权,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探视孩子,这是法定的权利,探望的时间以及方式由双方共同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的另一方不得探视孩子的情形有对方探视会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等。
有以下什么情况之一的,可以阻止当事人行使探望权: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的;探望一方对子女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探望一方有严重的健康障碍,威胁子女健康的;探望一方存在严重品质缺陷直接威胁到子女健康或者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