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审理案件的法院查阅档案进行复印,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其效力等同于原件。 民事审判中,在审核活动的最后均会宣读判决书,法院对于已经宣判的案件均制作成案卷存档,法院档案室具有该离婚案件的所有卷宗材
签了离婚协议书反悔的,如果当事人对离婚反悔即又不同意离婚,要求恢复婚姻的,法院不受理,要求当事人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解决。当事人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
离婚证丢了可以进行补办处理,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离婚协议丢失应带着离婚证和自
如果离婚证丢失,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会
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离婚协议丢了可以去民政局查阅。双方拿着离婚证和身份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离婚协议书作废了的,可以重新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应当是当事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遗失离婚协议书时,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未领取离婚证前,一方可以与对方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 双方已经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可持离婚证和个人有效身份证到婚姻登记部门,经申请调取婚姻登记档案材料,将之前存档的离
双方书写离婚协议书并不代表离婚,而且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前离婚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我国法定的离婚只有两种途径: 1、协议离婚,即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对于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归属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2、诉讼
协议中关于双方自愿离婚的内容,从发给离婚证后就生效了。登记离婚的法律后果已经确立了解除夫妻间的身份关系。对方反悔,反悔无效。但针对财产权的争议,当事人可以依靠起诉来维权。即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
离婚协议书的原件丢失后,丢失方需要办理补办手续。离婚协议书的补办程序如下:1、带着离婚证和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注销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2、婚姻注销中心的工作人员会把离婚的档案调出来,丢失方可以按其自己的申请,把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原件丢了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持离婚证和个人身份证到婚姻登记部门,经申请调取离婚档案,将之前存档的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在离婚协议书上盖公章,即可完成补办。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