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应当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缓刑到期后,根据规定: 1、缓刑到期,犯罪分子在缓刑考试期间依法进行社区矫正的,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不再执行原刑罚,并公开宣告。 2、缓刑到期后,发现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前未作出判决的,撤销缓刑
缓刑考验期的期间的起算日,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中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是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少于二个月;而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是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少于一年。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是可以的。 1、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前,如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适用数罪并罚; 2、在数罪并罚后,如果宣告刑仍符合缓刑的条件时,能否再次宣告缓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观点相互对立的情况经常发生。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不一定算累犯。一般只有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才成立一般累犯。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不算累犯。缓刑期间,实际上是判处的刑罚都没执行,当然就不存在累犯的问题。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只能两个罪合并处理,因为第一个罪还没有执行。
缓刑考验期内犯罪不构成累犯。 1、累犯是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考验期和法院判的实刑是有关系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不构成。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犯罪人,并没有刑罚执行完毕,所以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将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判处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