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对于交通事故中所产生的精神损失费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计算: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因为精神方面的损失是看不见的,因此在计算的时候其实比较复杂,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才行。并且在不同的交通事故中,因为实际情况的不同,所以也不是都会涉及到精神损失方面的赔偿。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失费结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和经济能力等进行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是没有统一的,规定的精神损失费应该结合侵权人的过错的程度、侵权人的获利的状况、和侵权人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的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护理费赔付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护理费=当地护工同等级劳务报酬标准x护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x护工人数。
交通事故的陪护费,需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进行确定。具体如下: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通常只有一人,
交通事故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时间进行计算。收入参照误工费的规定,人数原则上其一人,但医疗机构有意见的,参照意见。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护理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计算交通事故赔偿护理费的标准如下: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标准计算护理费; 2、护理期限应自受害人受到损害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3、护理级别应当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配置残
交通事故的护理费是按照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时间来进行计算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人数原则上是一人,但医疗机构有意见的,参照意见。且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护理费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当事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诉讼中一般由鉴定机构
交通事故赔偿的护理费应当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