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范围; 4、争议
在下列情形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条件如下: 1、申请仲裁主体不合格; 2、争议的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3、不属于受案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4、仲裁申请已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5、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
若不满足以下情形,则劳动仲裁不会受理。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
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其他。
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当事人之间不存在仲裁协议;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
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当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的仲裁申请条件进行审查,包括是否具有有效的仲裁协议,是否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劳动仲裁不受理范围是: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
劳动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情形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不在其受案范围和关系范围之内;申请人没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或者申请人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如下: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如下: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