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虽不能约定试用期,但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却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是否约定试用期对非全日制用工没有意义。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用工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薪酬,不能随意扣除工资。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虽不能约定试用期,但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却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是否约定试用期对非全日制用工没有意义。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用工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薪酬,不能随意扣除工资。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虽不能约定试用期,但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却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是否约定试用期对非全日制用工没有意义。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用工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薪酬,不能随意扣除工资。
兼职协议书可以毁约。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兼职工作中,用人单位和被雇佣者都是有权利随时提出终止工作的权利,并且不需要用人单位再作出任何补偿,被雇佣者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期限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否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兼职协议不可以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2003年5月30日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的约定期限限制: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均不得超过六个月。
视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对试用期约定上限的规制不同。对于劳动合同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对于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对于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次入职是不能约定试用期的。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