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人身伤害或患疾病所获得的人身保险赔偿金,因与该个人有密切关系,主要用于受害人的治疗、生活,具有特定的用途,因此,该类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归取得保险金的一方所有。
婚后买的分红型保险和养老保险,一般都是以夫妻一方名义作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之后也以夫妻共同财产定期缴纳保费,目的则是为了将家庭财产达到增值保值的效果。 如果将该类保险利益在离婚诉讼中认定为个人财产,对另一方来说是相当不公平的。 在司法实践中
婚后买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保险金不能作为财产来分割,而属于受益人一方。夫妻一方作为指定受益人获取的死亡、伤残保险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是婚后取得,在无特殊的产权归属约定情况下,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
1、养老保险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都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保险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购买的保险,且缴费已经结束,归个人所有;如果婚后还在缴费的,则应该分段计算:婚前的保险账户余额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婚后缴费部分及年金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看购买保险的钱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还是婚前个人无形财产的收入。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应列入夫妻共同投资的财产。如实婚前个人无形财产利润所得购买的,应属于个人财产。即使受保人是另一方,但是也不应列入共同财产。
婚内买的保险一般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内买的保险及产生的收入,是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后一旦离婚,就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然,婚内买的保险也有例外的情况,如果规定第三人为受益人的,则保险收益不能由夫妻享有。
个人医疗保险金在通常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后购买的人身保险,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后取得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离婚时婚内投保的保险,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前投保的保险,一般是个人财产。且离婚时,一般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个人保险不予分割,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保险,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1、养老保险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都算夫妻共同财产。
分红型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保险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双方未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法律规定,在双方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民法典》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