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交通事故可以按照下列标准确认管辖:一般以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作为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的管辖法院。机动车驾驶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交通事故案件属于侵权案件,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应该包括侵权结果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
交通事故首先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特别的情况下可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多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的确定如下: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住所地按经常居住地确定; (2)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的地方除
1、交通事故通常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特别的可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地域管辖,依据的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规定。 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级别管辖不能由当事人选择,但地域管辖是可以选择的。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也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
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有两个原则,具体如下: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住所地按经常居住地确定; 2、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
交通事故管辖法院为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法院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既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