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一般非法集资的出纳知情的话同责,不知情无责。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非法集资类案件应当有明确的职务地位和作用的分工,如果现金出纳的
出于刑法理论“帮助犯”的考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文《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
非法集资如果不报案则不能拿到钱,因为不报案,公安机关不会追查案件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这说不请、如果牵扯人员太多就比较长、如果涉及犯罪就要拘留、24小时内移交看守所
单位出纳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要看其职务地位和作用,是否知道内情且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等情节。 非法集资不管涉嫌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是集资诈骗罪,对于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发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首先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自己;其次通过公开的宣传和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信息(比如短信、推介会等);再次承诺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或者给予一定回报;最后针对对象是不特定的即社会公众。
参与了非法集资以后应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自首可以帮助减轻刑事责任。如果是以受害者的身份参与了非法集资,应该在发现以后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越早报案越有利于追回自己的损失。 1、召集其他人员参加,涉
犯罪嫌疑人实施了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后,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具体而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内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集资不是独立的罪名,刑法上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是指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非法拘禁行为就受到刑法的明文规定,具体规定为非法拘禁罪。集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使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而
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投资人要回投资款,没有法律上的保障,因为不论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都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