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不能构成。成立累犯的条件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后罪。如果缓刑期满没有出现撤销缓刑的事由,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没有执行原判的刑罚,就不具备成立累犯的前提条件(即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因而,缓刑期满犯罪不能构成累犯。
缓刑犯可以减刑,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即可:在缓刑的考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如果缓刑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则应当减刑。
不能。按照《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在缓刑考验期内只要犯罪分子未发生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这就意味着刑罚没有执行,自然不符合累犯制度所规定的原判“刑罚执行完毕”之要求。
缓刑后不能构成累犯。构成一般累犯要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构成特别累犯要
累犯是不能判缓刑的。我国《刑法》第74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该规定实际上是从另一个角度强调了累犯从重处罚的性质,因为缓刑的运用是以罪犯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为条件的,而累犯是经过了刑事处罚后
累犯是不能适用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其中对于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不能。根据《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判缓刑不能构成累犯。
累犯不可以判缓刑的标准: 1、犯罪情节较轻。一般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因此,缓刑一般不适用于严重犯罪,如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 2、犯罪主观方面,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再危害社会
不能。根据《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判处缓刑的人,不能成立特别累犯。
缓刑过了也是不构成累犯的,前罪刑罚执行完毕的,才是累犯。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
缓刑不适用于累犯。累犯的构成条件是: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5年之内。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不能构成累犯
累犯不适用缓刑制度。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