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不合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①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
1、物业停业主水电没有法律依据。供电合同的当事人为业主与供电公司,物业服务管理合同的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公司,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停电的权利是供电公司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不属于物业公司。 2、法
物业停业主水电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按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不接受或不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督促其在合理期限内
首先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如果有任意一方违约的,都需要承担合同所违约的责任。 如果是因业主不及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缴纳物业费,但是物业无权采取停水或者停电的方式;因为业主是与供
物业如果停水或者停电是否构成违法需要视具体情况来看,一般在现实生活中,电费、水费、燃气费、暖气费等带有公共服务性质的相关费用,是存在于相关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的情况的。如果是因为业主欠缴相关费用,并且经过多次催告,在合理时间期限内,
电子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的标的可以为交付商品,也可以为提供服务。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