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破坏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够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国刑法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认定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认定标准是:第一、犯罪对象是:只限于正在使用中的易燃易爆设备。也可以通过放火、爆炸的手段去破坏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为: 1、行为人在实施盗窃油气等行为过程中,实施了以切割、打孔、撬砸、拆卸、开关等手段破坏正在使用的油气设备的行为; 2、行为人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严重后果: (一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惩罚如下: 1、犯此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定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十人以上轻伤的,造成井喷或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等,加重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立案标准: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应当予以立案。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的标准为行为人实施了故意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刑法》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立案标准是:实施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可知,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不仅使易燃易爆设备本身遭到损坏,而且常常引发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和重大公私财产的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故意破坏电力、煤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破坏行为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能构成犯罪。 2、碑坏易燃易爆的行为一经实施,即成立本罪。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构成: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客体是属于公共安全;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4、客观方面存在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惩罚为: 1、行为人犯此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