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分公司设立分公司是不合法的。 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不能再设立分公司。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
分公司设立分公司不合法的。因为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人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且分公司无独立法人人格,不得以自己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且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设立分公司一般应认定不合法。因为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人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且分公司无独立法人人格,不得以自己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且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总承包的工程可以依法分包。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劳务公司不能承包专业分包工程。我国法律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通常在建筑工程领域只有总承包、分包、转包这样的法律概念,法律概念里没有建设工程外包这一个概念,所以很难评价外包是一种什么情形下的法律行为,很难评价是否合法,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讲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
建筑工程外包是指一般专业性的分部分项工程,总承包单位无此专业资质,需要有专业资质的企业施工,但是必须有建设单位同意,监理单位审查。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
不合法。工程合同中是禁止转包行为的。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转包的行为不合法。建筑工程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将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承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
建筑工程外包合法,合法的外包方式: 1、专业工程分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2、劳务作业分包,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