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2
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主要有同等原则和平等原则。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外国当事人既可以委托我国律师参加诉讼,又可以委托其他人代理诉讼,还可以不委托代理人自行进行各项诉讼行为。但是,如果是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则必须委托中国律师机构的执业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我国法律规定,只有中国律师机构下的律师才有权在中国人民法院
(一)同等原则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具体是指外国人和外国组织在我国进行涉外行政诉讼时,可以享有与我国公民和组织在行政诉讼中
涉外行政诉讼所特有的原则主要有: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在涉外行政诉讼中的外国人、外国组织应享有和承担与中国公民、组织同样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涉外行政诉讼中的平等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1.基于国际法的规定。诉讼
涉外行政诉讼,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作为当事人一方在我国进行的行政诉讼。 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 1、国民待遇原则:它要求在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方面给予本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或组织不低于本国公民或组织
(1)依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以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必须以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有双边或多边的国际条约中明确规定了该送达方式。缔约双方应当
行政诉讼有如下特征: 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与其他诉讼的区别。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解决的是民商事权益纠纷的问题,而行政诉讼解决是
我国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具体有下面几个特征: 第一,从属法律性。指的是不论哪个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规定的授权范围以及法定程序; 第二,裁量性。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可以根据相对人的具体行为,进行自由裁量; 第三,单
行政诉讼代理人分为两种,分别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要成为法定代理人条件有两个,分别是被代理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亲权或监护关系。法定代理的性质是全权代理,即法定代理人的所有诉讼行为,包括处分实体权利的行为,被视为是
家庭暴力的特征有: 1、反复性发作,家庭暴力一般都具有循环性,其主要过程有:紧张状态阶段、暴力阶段以及亲密阶段三个阶段; 2、普遍性和严重性; 3、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多样,一般包含肉体损害、精神折磨,例如对受害人实施伤害的威协,恐吓威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