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刑事诉讼中应当回避的情形有: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符合法定情形应当回避的人员包括以下几种: 1、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民事诉讼中法院人员要回避的情况: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
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司法鉴定公正的。
对于当事人所提起的民事诉讼,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以下情形之下,是可以适用回避的: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等。
人民法院在以下情况下,应当中止诉讼: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若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员有出现以下情形的,应当主动回避: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等。
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 5、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
执法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况,具体如下: 1、与当事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 2、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 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指司法人员由于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而不参加该案的侦查、审判等活动
设立回避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办案人员由于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有某种利害关系而故意偏袒,或故意陷害他人,保证案件的公正办理。确保案件的当事人受到公平的对待。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因为无法调解的矛盾,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自愿结束婚姻关系的行为。法院在以下情形下,会准许离婚:1、出现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的,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