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0
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单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走私罪的认定为:(一)未经国务院及其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二)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和红十字会的职务活动。侵犯的对象只能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
夫妻的共同财产中一般不包括彩礼,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彩礼一般是指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若该彩礼支付于结婚登记后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当以累计金额计算。
职务侵占罪是结果犯,不是行为犯。行为犯一般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就会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一般是以行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认定方式: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主体是单位、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该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私分罚没财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侵害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
我国的刑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认定标准通常是:1、大面积或持续而长期地把罚没财物私分个人长期使用,且任随个人处置或带回家私用,这种行为虽无所有权之名,但已有所有权之实,可考虑以本罪论处;偶尔私分部分罚没财物给部分职工使用,或虽然是大面积地调拨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私分罚没财物罪主要需弄清楚的是哪些财物是属于罚没财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罚没财物主要包括: (一)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追缴,没收的违法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及其犯罪工具等。例如贪污赃款、走私的影碟机、犯罪用的汽车、赌资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同家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 4、
私分罚没财物的罪的认定条件是: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侵犯的客体是职务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