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劳动争议仲裁具有下列特有的原则:事实清楚原则、着重调解原则;而一般性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合法原则。事实清楚原则是指调解应当在调查清楚的情况下进行。合法原则是指调解程序要合法。自愿原则是指调解应当尊重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劳动仲裁更有法律效力的证据: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劳动争议仲裁的步骤如下: 1、书面申请劳动仲裁;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劳动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第三者,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在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上的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法律轨制。劳动争议仲裁具有处理程序简便、灵活、快速,注重调解,收费低
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的程序包括:申请人提交申请书;仲裁委员会应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由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原则上不是一经送达就马上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仲裁裁决书一般有15天的起诉期;在此期间,劳动者不服裁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在此期限内不起诉的,裁决书才发生法律效力。但存在例外情况,即有些劳动争议是一裁终局的,即裁决书自作出
劳动争议仲裁问题如下: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
劳动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效力等同于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根据《劳动仲裁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
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效力: 1、劳动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2、劳动仲裁调解书在送达之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不发生法律效力,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的; 3、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与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根据事实,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