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1
一般来说,是由保证人和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的。如果贷款也用于家庭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也应该要承担。当然,担保要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借款人的亲属或者其他第三人在申请自然人的担保贷款时,与贷款机构签订连带还款责任合同的,在借款人长期
债权人死亡后配偶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因为债权人死亡的,其债权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配偶继承了该债权的,就成为了该债务的债权人,自然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债权人死亡,债务人还需要还债,债权人死后,债权人的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该债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
当债权人不幸意外死亡后,债权人亲属是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的,若债务人不还,就可以要求担保人还钱。 不管何种担保方式,债权人亲属都应在担保期限内要求担保人还钱,逾期未提出还款要求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1)担保合同或借款合同未约定担保期
务人死亡,并不能因此免除债务。 务人的死亡,既不必然导致债务的消灭,也不是务消灭的法定原因。虽然债权债务关系具有相对性,仅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但即便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合法的债权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在债务人生前财产范围内合法受偿
应当还,继承遗产应当先行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应当缴纳的税费及债务,缴纳税费及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清偿的不在此限。 因此,债务人死亡,其生前所负的债务,以其遗产进行偿还,偿还的范围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自
人死了,债务用不用还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债务人死亡,遗产继承人未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当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债务人的遗产偿还债务; 3、债务人没有遗产的,不需要偿还所欠的全部个人债务,债务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还是可以索要欠款的。债务人死亡,其留有遗产的,债权人可以向其继承人主张偿还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
债务人死亡后用其遗产偿还债务。法律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其遗产的继承人只在遗产部分内承担清偿义务。超出债务人遗产的部分,原则上不再由其继承人承担。或者,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找其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 1.债权人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根据法律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遗产中偿还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
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应该把死
贷款债务人死亡还要还款。债务人死亡的用债务人留下的遗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有继承人的,由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份额分为内偿还债务; 如果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其配偶承担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