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是: 1.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4.《公证法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程序如下: 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 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4、公证处
强制执行进行公证的条件,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
公证强制执行申请条件如下: 1.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公证强制执行申请条件为:债权文书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债权债务内容清楚,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文书里面的给付金额无异议,债权文书里面应当写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文书里面的内容应当受到什么样的惩罚,等到债务人没有履行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当地
行政强制执行是可以诉讼的。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服行政强制执行而提起的行政诉讼,在法院的受案范围之内。如果一并符合其他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行政案件是能强制执行的。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而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力的,可以依法直接予以强制执行;如果没有该权力的,则可以在有效期限内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的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则该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未立案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但发现对方有可能危害社会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例如公安机关发现当事人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可以先行拘留。
第一:要带着强制执行公证到原来办理公证的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文书。公证处会依据相关流程调查还款事实等,然后出具强制执行文书。这个时间一般在15天左右。 第二:凭强制执行文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就是提供各种财产线索,并经常跟进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