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在生育期间的不叫工资,一般叫生育津贴。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员工就可以依法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跟缴费的金额有关。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标准自行支付。
企业职工的事假工资待遇是根据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并按职工请事假的天数来扣除当天的工资。具体的扣除标准则根据职工自身的日工资水平来进行确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病假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
1.凡确诊为职业病的在职职工,在治疗、疗养期间,其工资、奖金、各项津贴、福利、保健食品等待遇,按本企业在岗同类人员待遇执行。 2.职工因职业病,职业危害因素需要住院观察治疗的,其所需医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差旅费等,按因工待遇处理。
再婚婚假工资待遇是按照正常的上班薪资支付的。法律规定了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
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 (1)劳动合同约定的,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单位(职务)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时,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未约定的,
1.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二)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具有有关病假工资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者在病假期间也是有工资的。对于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则需要按照合同所约定的与职工的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来确定。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任何约定的,那么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
工伤保险治疗期间待遇: 1、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在治疗和修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工资待遇支付; 2、医疗费、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其他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待遇。
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
工伤假期的待遇: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年老、工伤、患病、失业、生育等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