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9
新刑法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既遂的判罚,主要是: 1、一般情况下,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会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所谓严重后果是指,由于行为人非法窃照行为而致使窃照对象伤亡、遭受重大财产损失,严重损
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量刑的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结果犯。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构犯罪,不予立案。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如果行为人过失不构成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客观
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构成既遂的判刑规则:犯本罪构成既遂的,应当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实施这种窃听、窃照的行为,一般是出于某种非法的目的,有的则是出于好奇,不论行为为
可以构成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
无权生产、销售专用窃照器材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制造、买卖窃照器材的,应当立案。 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是指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的行为。
非法使用窃照器材罪的刑罚规定是犯此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管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主观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
组织卖淫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1、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组织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构成抢劫枪支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为: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所有者、持有者或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枪支、弹药、爆炸物抢走的行为。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即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
报复陷害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具有报复陷害他人的目的,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倒卖文物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有: 1、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 4、主体要件,本罪
容留卖淫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容留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客观方面表现为容留他人卖淫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