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一般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还不构成违约,业主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但如果在物业管理公司曾书面允诺过的前提下,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业主可以拒交管理费。
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还不构成违约,业主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但如果在物业管理公司曾书面允诺过的前提下,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业主可以拒交管理费。
物业服务人可以将部分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人。但不得将所有物业管理业务委托给第三人。根据规定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应当向业主负责这部分专项服务。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应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
服务不满意可否拒交物业管理费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只是在管理方面有一些瑕疵,则应当交纳物业管理费;如果物业管公司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管理义务,那么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并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以的。 目前业主以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为由拒交物业费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物业和业主存在约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并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但如果业主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业主无需支付物业费的滞
因物业服务不到位的,业主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来解决。当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确实存在较大问题时,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通过正当程序解聘原来的物业公司,重新聘用新的物业公司。
不可以。物业管理不是为一个人服务,是一种公众服务;而物业服务的受众也不是某一个具体业主,而是整个物业项目的全部业主。因此,业主个人不能选择接受或不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对于是否采取物业管理,采取哪种管理方式,选取那家物业公司,都不是单一业主能决
业主不能以未委托物业管理的事项为由而拒交增收的服务费。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实际上已经履行服务,业主也已接受,也理应承担增收的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合同可以转让,但要符合下列条件,即物业服务合同是有效的合同,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该债权属于可转让的权利;并且物业服务合同的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
若是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应尽的义务的,业主不能拒交物业费。 若是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期满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还不构成违约,业主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但如果在物业管理公司曾书面允诺过的前提下,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业主可以拒交管理费。
1、如果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当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可拒交物业费条款,此时可以拒交。 2、如果没有约定该条款,而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质量确实过差,可以根据实际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少交或不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