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不是无效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或者无权代理订立合同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的,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该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越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其效力最终走向为: 1.行为人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合同无效。 2.行为人虽然超越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但是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合同有效。 3.被
法定代表人有权对外签订合同,以个人名义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的法人代表、经理或组织的负责人超越内部规定的权限对外签订合同,该代表行为有效。由该企业或该组织承担对外法律责任,除非相对人知道他们签字行为是超越权限的。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效力效力待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被追认的,合同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不被追认的,合同不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有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
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违背了生效要件,一般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也可能存在代理关系,所以也存在生效的特殊情形,取决于被借用的人是否追认。如果被借用人知晓他人借用之间名义签订合同任何对合同进行追认了,视为因委托代理产生的委托代理合同,则合同生
没有代理权而代理他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如果被代理人事后追认该合同则该合同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未追认该合同,则该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合同责任。
代理人签订合同是有效的。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签订的代理委托书中已经明确了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是有法律效力,为法律所保护的。若代理人超越授权范围订立合同,则要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无效。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以他人理,以他人名义进行法律行为。合同一方无权代理,与另一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这种合同是有效的待定合同,需要代理人批准才能有效。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的合同的,合同无效;无权代理合同的对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若被代理人追认或者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合同成立有效。但若被代理人未追认或者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并非一律无效,而是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关键需要看无权代理合同在事后是否被追认,如果事后被追认了,那么该合同就由无权代理变为有效代理,该合同直接约束被代理人,及该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被代理人享有和承担;如果未被追认,对被代理
无权代理人经追认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相对人已经进行催告的,被代理人应当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未对相对人进行催告的,追认权的行使没有期限限制,被代理人应当主动作出是否追认的意思表示。
代理人没有代理权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如本人追认,则溯及地确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