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以后继续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若被代理人追认了,则该合同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被代理人受该合同的拘束。如果被代理人不追认,则该合同不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但这并等于该合同无效,而应由无权代理人自己向相
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情况: 1、合同的相对人催告被代理人追认的,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 2、如果被代理人予以追认的,则合同有效。
没有代理权,却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的,处理方式是: 1、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2、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有效; 3、善意相对人撤销合同的,合同无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
未经授权以他人名义签订买卖合同无效。有效法律规定,未经他人授权而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分为有代理委托权和没有代理委托权两种情况,在这两种情况下,产生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在前一种情况下,知道而不否认也属于默认成立,在后一种情况下,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一切后果由行为人承担。
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情况: 1、合同的相对人催告被代理人追认的,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 2、如果被代理人予以追认的,则合同有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是效力待定的,它需要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方可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则合同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效力,其后果由代理人自身承担。当然,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合同的相对人也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是效力待定的,它需要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方可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则合同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效力,其后果由代理人自身承担。 而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且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则不论被代理人是
没有代理权而代理他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如果被代理人事后追认该合同则该合同有效; 如果被代理人未追认该合同,则该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合同责任。
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如果他人拒绝追认的,这时候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被欺骗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要求冒用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且,如果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通过签订合同骗取他人财物的,这时候行为人还需要承担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代理人可以以委托人名义签订合同。但是代理人不得超出委托人代理权限以委托人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如果代理人超越权限以委托人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委托人没有过错的且不追认的,超出代理权限的约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