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合同依法成立,符合总公司授权范围的有效。分公司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能够在经营范围内对外订立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是有效的。分公司没有总公司的授权或超出总公司的授权下,对外所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经总公司追认的,合同有效。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只要是分公司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那么依法与分公司订立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认定分公司所签合同的效力,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种分公司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这种情况下合同一般认定为有效。 二、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
一般通过下列标准认定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 1、分公司依法拥有代理权签订的合同一般有效; 2、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方追认,对被代理方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的认定是,尽管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依法订立合同,合同内容真实合法的,就是有效的合同。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效力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有效。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合同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总公司签合同适用于分公司,但只是在分公司的营业范围内适用,超出营业范围的,和分公司无关。总公司可以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但是一般情形下,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合同还是分开签署的,只有总公司特意说明是代替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此时对分公司才会具有约束力。
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对分公司有效。在实际的事务处理过程中,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总公司对分公司有支配权,总公司可以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签订的合同应当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之内的。因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与分公司在其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超过总公司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