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但由于“二手房”买卖中的标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受人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因此,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出卖人
二手房质量纠纷处理流程如下: 一、与卖家协商解决:二手房纠纷解决的首选方法都是协商,因为协商不需要走太过正式的法律程序,耗费时间短,虽然也存在着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等缺陷,但在有些情况下反而是比较有效的方法。 二、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发生二手房纠
二手房质量问题谁来解决需要按实际情况判断,具体为: 1、如果卖方在签订合同时不知道质量问题,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卖方不承担保修责任。当然,房屋存在严重的隐患和质量问题,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如房屋仍在新建商品房质量保修期内,买方可要求开发商和
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但由于“二手房”买卖中的标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受人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因此,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出卖人
二手房质量问题该走的流程是: 1、如果二手房房屋主体是没有问题的,房屋问题属于出售者在装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质量瑕疵,非房屋固有的,则出售者应当承担相应的修复或者赔偿责任。 2、如果出卖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经明确告知存在质量问题,但购房人坚持购
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但由于“二手房”买卖中的标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受人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因此,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出卖人
解决房屋质量问题的方式是:首先应确定是否处于房屋质量保修期内,保修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同时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
回迁房质量问题权利人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条款,对照回迁房质量问题要求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回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回迁房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权利人可以退房。
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其解决方式有:1、找开发商协商。2、向相关部门投诉。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3、到法院起诉。
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但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
业主在发现购买的商品住宅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在质量保修期内及时向开发企业主张维修责任,由于业主自身怠于行使权利而造成超过保修期限的,将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超过保修期限的房屋需要维修的,要根据该房屋的产权性质来判断。 如果发生在单个业主家中
回迁房质量问题可以先鉴定,然后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