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对于商标许可进行使用的形式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包括独占使用许可(包括商标注册人和他人都不得使用)、排他使用许可(商标注册人可以使用,但他人都不得使用)以及普通使用许可(商标注册人可以使用,也可以许可他人使用)。
商标许可使用是商标权人实现商标财产权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于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我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要求许可人应履行备案手续,但却未涉及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法律效力问题。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对合同效力是没有影响的,反而对合同的效力有所帮助,可以对抗善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许可人的规定: 1、注意对商品质量的控制; 2、注重被许可人资格的审查; 3、注意对商标权维护; 4、加强被许可人商标使用的监督。
对商标许可使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独占许可、普通许可、排他许可、部分许可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应当与其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备案。
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
商标使用许可的分类: 1、普通许可:“薄利多销”的形式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2、独占许可:可对抗商标所有人的独家使用即
商标许可使用分为以下三种: 1、独占使用许可,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在将独占使用许可给被许可人之后,只有被许可人可以使用该商标,商标权人也无权使用。在独占使用许可中,如果商标权人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都属于侵权行为; 2、排他使用许可,排
注意下列事项: 1、被需要可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符合《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2、被许可使用的商标,必须与核准的注册的商标相一致,不得改变注册商标的构成元素。 3、被许可使用
授权商标使用和许可商标使用没有区别,指的都是将商标专用权在一定范围,一定时间,以特定的方式许可给他人使用,并收取一定的许可费用。许可的方式包括三种,一种是独占许可,一种是排他许可,还有一种是普通许可。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未经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只要具备法定生效要件通常是有效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使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一般也不会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备案并不属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生效要件。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备案的后果:商标使用许可证如不备案,许可人或者被许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报请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