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因此,即使是小学生,只要其确实知道案件事实并且其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能够与待证事实相适应,也是可以作
语言暴力一般能作为离婚证据使用的。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语言暴力属于前述所称的暴力范围,只要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即可作为证据使用。
符合以下条件的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 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2.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
如果能证明录音的真实性以及是通过合法方式收集,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具有法律效力。录音证据要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具备以下三性: 1、证据的客观真实性,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 (1)录音证据的内容是客
证明材料亲笔签名的,内容合法,出于真实意思表示的,就有法律效力。按手印不是必须的,只是对签名有争议的时候,更方便鉴别真伪。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只是证据必须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才会被法官采纳。在庭审中,证据都要经过
监狱服刑人员出具的证言是有法律效力的。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未成年人的证言具有法律效力需满足以下条件: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能够正确表达意志。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未成年人所作的证言与其年龄、智力状况能够与待证事实相适应,证言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于效力强弱及可采性还要根据所做证言内容、是否有其他证据补强等情况再予认定。
父母语言暴力是否犯法需依据实施语言暴力行为的具体情节而定如果。家庭成员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歧视性的语言,对他人的精神上和心理上造成了侵犯和损害,这归属于精神损害的范畴。
立案前采取合法手段取得的证据是有效的。 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伪造或毁灭证据都是触犯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骂人,看骂人内容,还要看骂人的场合。如果是对他人名誉造成侵权,要给被侵权的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骂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未成年人看几岁。不满16周岁骂人的,由家长进行教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第一次骂人的侵犯他人名誉权的
骂人,看骂人内容,还要看骂人的场合。如果是对他人名誉造成侵权,要给被侵权的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骂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未成年人看几岁。不满16周岁骂人的,由家长进行教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第一次骂人的侵犯他人名誉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