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是隐名股东没有查账权。隐名股东,又称匿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匿名股东如果
股权纠纷官司期间股东有权查帐。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股权纠纷官司期间,股东有权查帐。股东具有知情权,可以书面申请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但要说明其查阅的目的。如果公司认为股东有不正当的目的的,可以拒绝股东的查阅请求。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是隐名股东没有查账权。隐名股东,又称匿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匿名股东如果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不一定具有管理权,但是股东具有重大事项决策权。 股东无直接管理公司经营事项的权力,对公司治理主要是通过行使股东权利经由公司股东(大)会将其意志转化为法人意志。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债权人主张公司股东出资不到位,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但由于出资的主要证据材料应当保存在公司或出资人手中,债权人取证在事实上存在困难,对于股东出资是否到位,原则上应当由债务人(包括公司和股东)负举证责任。 因此
股东无权要求审计公司账目。但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同时有权查阅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股东能查阅财务报表。股东可以请求查阅和复制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也可以请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但查阅会计账簿需要有正当的目的,说明本人的目的,并提交书面的申请书。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债权人主张公司股东出资不到位,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但由于出资的主要证据材料应当保存在公司或出资人手中,债权人取证在事实上存在困难,对于股东出资是否到位,原则上应当由债务人(包括公司和股东)负举证责任。因此
大股东持有股权且约定决策权占比达到公司股权2/3以上,就形成了绝对控股,已经可以单独形成股东会决议也就是可以决定公司不分红等其他财务决策。股东行使权利的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能够决议的事项由公司在成立时规定于章程,当然股东会决议也能修订章程。
财务账本属于涉税资料中的主要会计档案,应当保存30年,其他辅助会计资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长至10年。财务资本是指由一定格式的账页组成的,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股东没有权利剥夺公司财务权利,但是股东享有知情权。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若是拒绝的,应当书面拒绝。
股东没有权利剥夺公司财务权利,仅可以书面请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对公司人事的任免由具体的管理人员决定。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