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4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为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2、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3、主观上是过失; 4、客观上为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刑法》第一百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权对象是学校等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2、对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3、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危险,仍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造成重大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的相关标准包括: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以及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刑法》规定,犯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新刑法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客体要件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主体要件是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客观要件为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符合以下要件可以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主体是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
满足下列要件,可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即主体是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侵害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客体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主体是学校领导、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1.主观方面为过失; 2.犯罪主体为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3.犯罪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4.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处罚标准: 1、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一般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行为人明知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从而发生特别严重后果的,则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法律规定,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的标准有: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同时要求行为人是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