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出现下列情形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其他经营管理
股东是可以提出更换法人的要求的,但需要由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进行表决,表决通过的办理法人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要求,股东如果对公司认缴的资本进行实缴的,必须将资金实际打入公司的对公账户,并由公司对其出具相关的出资确认说明, 若未将资金打入公司对公账户,会产生股东的出资无法被已注册的公司法人认定为实缴资金的情况。这样后期如果因股东出资不足导致公
不可以,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另外,上了黑名单贷不了款、不能注册公司、不能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只有以下款项可以; (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励证明。 (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
对公账户应当在注册地开,但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在异地办理。对公账户就是非居民(个人)账户,如公司、行政事业单位等银行账户,没有卡和拆,他们通过支票和汇款凭证取钱。
大股东在具备下列情形时可以要求解散公司: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股东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救济; 4、该股东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对公账户不可以过户给别人。对公账户是指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及专用账户等企业公有的账户,主要是方便单位结算,确保企业资金正常周转流通,如果不想要了可以携带资料去银行注销。
对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条件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必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要求解散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事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