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追踪财产线索,及时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债权人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途径,可以帮助债权人实现到期债权,避免财产损失。但是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司清算不通知,清算组成员应赔偿。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
双方均可以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公司与自然人之间有债权债务关系的,首先可以由双方自由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诉讼到人民法院解决,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公司破产后的债务一般不需要由法人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申请一般由法人决定。每个有限责任公司将有一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应当代表股东和董事会的意见。法人有权处理公司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宣告破产时,法人处理公司事务的权利将消失。有限责任公司法
破产清算后,企业应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至债务还清。 清偿破产财产的顺序: (一)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就业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共同利益债务是指人民
一、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 二、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三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 2,清算组进驻破产企业,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并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依法清算是一种法定义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履行,其目的在于解决公司出现解散事由悬而不决的状态,同时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清算结束后必须制作清算报告,经公司权力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企业倒闭了,债务会依照破产清偿顺序清偿。 依据法律规定,公司进入破产后,需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权人则需在期限内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
公司破产后,应当按照债务的顺序清还公司债务。根据破产程序,应通知债权人并宣布其债权登记。处置公司普通财产(非抵押财产)的所得款项,在扣除破产费用,职工工资,安置费用和税费后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一般债权人应当按比例支付。剩余的债务应由所有股
独资公司破产后,债务仍然由该公司承担。在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