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的,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或者社保机构举报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个人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
签了劳动合同没买社保,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缴纳;协商不成,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签了劳动合同没买社保,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缴纳;协商不成,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未签订劳动合同起的第二个月支付双倍的工资。而对于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则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征缴。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未按实际工资上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实际工资上社保属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未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偿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