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19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并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机构鉴定,食品中: (一)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生产销售罪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生产不符合国家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国家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不符合国家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标准
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应这样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指的是生产商生产的化妆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销售商在明知所售的化妆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仍进行销售,从而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化妆品有关的管理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卫生
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
如果境内外机构、组织或个人资助实施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就构成了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的认定标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