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时可以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所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解除同居关系可以分割的财产是同居财产,而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才算同居财产,包括双方的工资、奖金;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双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双方的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
解除同居关系时以及财产的分割方式为:按照共同共有进行分割。如果双方能够就分割共同财产达成一致的,按照约定分割。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以一致的,共有财产可以分割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不能分割的,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男女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后,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其中同居期间的个人财产归属于个人,共有的财产双方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可以对事物直接分割,如果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可以将其折价、变卖之后予以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不用分财产的情形是如果当事人能证明属于个人财产的,那就不用分割。个人财产具体包括一方同居前取得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在当事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后,其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即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在处理因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时,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解除同居关系只能分割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下: 一、双方的工资、奖金; 二、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双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双方的因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
解除同居关系时,如果是男女双方共有的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也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财产类型:银行存款(包括工资、经营性收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现金、房地产、机动车辆、股票、公司股
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无约定的,对于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原则上采用谁购买归谁所有的原则。对于同居期间给予另一方的财物,适用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即赠予行为成立时,赠与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