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7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期限有两种,一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期限是6个月;二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3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
开庭以后的判决书一般在六个月内出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判决书,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如果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上诉和抗诉的期限分别为十日和十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二审上诉案件的审期限一般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毕,至于最早何时开庭,要看法院案件的排期。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 第一,对于民事案件来说,法院开庭后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定期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第二,刑事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
1、法律对开庭后多久下判决没有规定,法律只对立案后多久下判决有相关的规定;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
一审开庭出判决书的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这需要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法官的工作量、工作效率等等,根据各地的情况不同,快的会在一周内出,慢的会在一两个月内出甚至更长。
刑事案件开庭后,出具判决结果的时间期限如下: 一、简易程序 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二、普通程序 1.公诉案件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可能判处死刑的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
民事诉讼一审开庭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是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