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汽车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损伤赔偿以及财产损失赔偿。具体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在机动车辆所有人将机动车辆合法转移给他人占有时,车辆的承租人、借用人已成为机动车辆运行支配者与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因此,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承租人和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辆所有人出租或出借时明知机动车辆有缺陷而仍然出租、出借,或明知承
造成交通事故致人受伤的,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损伤的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费用,像医疗费、住院费等,而且会有限额。其他的比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一般都是由致害人的商业保险进行赔付。
出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出租人对损害发生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对损害发生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租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即:机动车的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赔偿责任应按以下顺序: (1)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范围的具体规定: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没有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者因租赁、借用等情形不是同一人的,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者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坏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在机动车辆所有人将机动车辆合法转移给他人占有时,车辆的承租人、借用人已成为机动车辆运行支配者与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因此,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承租人和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辆所有人出租或出借时明知机动车辆有缺陷而仍然出租、出借,或明知承
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赔偿范围根据《民法典》规定包括:在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包括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
借车辆发生事故的话,由于此时车主与驾驶人员是两个人,因此在追究赔偿责任的时候,就要区分情况讨论出来。 车主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的话,那么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否则就由实际的驾驶人员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