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二手房可以追究中介责任的情况: 情况一:隐瞒房屋弊端; 情况二:未履行提醒、告知义务; 情况三:不提示某些特殊二手房的交易风险; 情况四:审查不到位; 情况五:怂恿签订阴阳合同。
买二手房遇到以下情况可以追究中介的责任:中介设置合同陷阱的、中介隐瞒房屋真实情况的、中介赚取不合理高低差价的、合同未履行完毕时中介要求将钱交给代理人的、中介假冒房东的、中介收取中介费以外的杂费的。
买二手房可以追究中介责任的情况如下: 情况一:虚构社保、规避限购令; 情况二:未提示特殊二手房的交易风险; 情况三:审查不到位; 情况四:未履行提醒、告知义务; 情况五:怂恿签订阴阳合同; 情况六:隐瞒房屋弊端。
买二手房可以追究中介责任的情况如下: 情况一:虚构社保、规避限购令; 情况二:未提示特殊二手房的交易风险; 情况三:审查不到位; 情况四:未履行提醒、告知义务; 情况五:怂恿签订阴阳合同; 情况六:隐瞒房屋弊端。
中介公司无需承担责任的情况是:遵守自愿、公开、诚实信用原则的;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如实提供当事人与订立合同有关的所有真实情况的。
情况一:虚构社保、规避限购令;情况二:未提示特殊二手房的交易风险;情况三:审查不到位;情况四:未履行提醒、告知义务;情况五:怂恿签订阴阳合同;情况六:隐瞒房屋弊端。
二手房中介承担责任如下: (一)承担提供当事人与订立合同有关的所有真实情况的责任; (二)承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三)承担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时的责任。
二手房交易在以下情况下,能追究中介的责任: 1、中介为促使合同成立,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2、中介提供足以影响当事人决定的虚假信息。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
(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房产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房屋的权属情况;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
中介公司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追究中介责任: 情况一:隐瞒房屋弊端; 情况二:未履行提醒、告知义务; 情况三:不提示某些特殊二手房的交易风险; 情况四:审查不到位; 情况五:怂恿签订阴阳合同。
在下列情况下中介公司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遵守自愿、公开、诚实信用原则的;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如实提供当事人与订立合同有关的所有真实情况的。